我的意思是,如果我需要,例如,选中的文字在悬停的链接是红色的,我可以在CSS样式中使用以下代码吗?在CSS中结合伪选择器?
.abc:hover:selection{color:red}
和
<a href="123" class="abc">4567890</a>
会链接,当我选择它的一部分,变成红色的时候我将鼠标悬停它,是这样的伪类结合这一正确的语法?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需要,例如,选中的文字在悬停的链接是红色的,我可以在CSS样式中使用以下代码吗?在CSS中结合伪选择器?
.abc:hover:selection{color:red}
和
<a href="123" class="abc">4567890</a>
会链接,当我选择它的一部分,变成红色的时候我将鼠标悬停它,是这样的伪类结合这一正确的语法?
如果您正在讨论伪类,那么是的,您可以按任意顺序组合它们。
除了这种情况,::selection
不是伪类,它是一个伪元素,它不是CSS1或CSS2的一部分,或者是任何当前的规范。这就是“伪选择器”这个术语的不足之处,因为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
正确的语法是:hover
和双冒号为::selection
一个冒号,而不像伪类,伪元素必须总是放在最后:
.abc:hover::selection{color:red}
即使如此,因为这样::selection
作品(或不),它不保证实际上在浏览器中产生效果。
但它可以合并,这是正确的方式。那就是我正在寻找的东西 –
是的,这是推荐的方式做到这一点,看到伪类的W3C:http://www.w3.org/TR/CSS2/selector.html#dynamic-pseudo-classes
编辑:作为BoltClock指出,这个环节如果CSS2,这是CSS3文件:http://www.w3.org/TR/css3-selectors/#the-user-action-pseudo-classes-hover-act
@大卫托马斯:我应该知道这是否正确的方式 –
当有疑问时,验证。如果它没有验证,那显然是错误的。 – cimmanon
@cimmanon:问很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