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7 52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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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将一个“丢失”文件(由!表示)标记为删除(例如,这可以通过意外地找到错误的重命名来完成),我如何取消它的标记并使其“再次丢失”?我发现该文件卡住在R状态,然后hg rename会给出如not copying - file has been marked for remove的消息。有各种命令,如remove这将mark文件采取一些行动在下一次提交,但有没有办法清除这个标志,并返回文件回到未标记的状态?有没有办法“取消标记”文件?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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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如果你有某事。这样

! foo.txt 

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

hg revert foo.txt 

或者你可以不喜欢

hg update -r <rev-id> foo.txt 

通常

hg log 

冲突仅更新文件,以最新修订应给予足够的编队执行此步骤

如果您想进一步的帮助,请张贴的输出

hg status && hg log 
+0

OK,'汞恢复foo.txt'工作,该被标记删除丢失的文件,如果我再还删除它恢复的文件。我希望得到一个像'hg unmark'这样的命令,它将删除文件可能已经获得的任何标记,并将其返回到未标记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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