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我已经创建了一个新的功能,以git flow feature start FEATURENAME
为什么不“git flow feature pull”跟踪?
然后用git flow feature publish FEATURENAME
现在我的同事愿意与我这个特性合作出版的,所以他不
git flow feature pull FEATURENAME
这会根据远程回购中的功能分支在其本地回购中创建一个新分支。但是,这不会设置其本地功能分支来跟踪远程功能分支,所以现在他必须手动跟踪该分支。
这个额外步骤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不让feature pull
命令跟踪呢?
git flow feature pull
和git flow feature track
之间的工作流程区别是什么。
您会在哪些情况下使用这些情况?
如果你的同事在''pull''''pull'''之前做'''git pull'',它会变得更加混乱。 – dashesy
我想使用'''git-flow''',但我还需要理清如何执行*特性协作*部分,因此将为此设置赏金,希望能够获得更好的想法。 – dashe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