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理论问题。现在,我们正在阅读Apple的ViewController指南。解散呈现的视图控制器
他们写道:
当谈到时间驳回呈现视图控制器,该 首选的方法是让呈现视图控制器驳回 它。换句话说,只要有可能, 呈现给视图控制器的相同视图控制器也应该对 负责解除视图控制器。虽然有几种技术用于通知 呈现视图控制器,其所呈现的视图控制器应当解除 ,但首选技术是委派。
但我无法解释,为什么我必须按照所呈现VC创建一个协议,并添加代表varible,在介绍VC解雇呈现VC创建委托方法,而不是在一个简单的通话提出视图控制器方法
[self dismissViewControllerAnimated:NO completion:nil]
?
为什么第一个选择更好?苹果为什么推荐它?
但如果我不需要“从不同的看法解雇时,驳回时调用不同的方法等传递不同的数据。”我可以做呈现视图控制器方法一个小电话 - - [self dismissViewControllerAnimated:NO完成:无]? – nikitahils
是的,这就是我会做的。 – jhilgert00
让演示者忽略呈现的视图,很明显演示者实际上已经准备好并处理返回前景:执行顺序很容易遵循,并且任何UI更新的责任都隐含地清晰。 – J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