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1 2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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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无障碍,使有特殊需求的人(盲人,聋人和有认知障碍的人)能够访问内容和应用程序是一个重要问题。第508条是美国的一项附则,旨在确保政府(至少)的应用程序和内容可供所有人使用,无论社区如何。这个话题是否在你的工作中出现?谁应该对此负责?可访问性是贵公司开发过程的一部分吗?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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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出现在我们的所有地方。我们只会说某个客户需要它。对我们来说,开发人员和业务分析师之间有责任,但我们没有最高效的SDLC流程。一般来说,BA将它放在需求文档中,Devs会通过它并查看是否可以容纳所有请求。测试人员随后负责确保其符合要求文件。我们确实有外部顾问,他们专门负责508应用程序以查看应用程序以确保它们符合要求。真的,这是项目中每个人的责任,因为它非常重要。在与政府打交道的时候,很多收入都会受到威胁,从长远来看犯这样的错误可能会让你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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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大公司工作时,每个规范都有关于辅助功能的章节。每个功能的每个方面都需要在规范中列出键盘快捷方式,并且每个UI元素都需要在规范中列出其可访问性角色和文本。然后,测试会针对没有可访问性的功能来记录错误。本地代码,托管代码和网站都是如此。

工程团队中的每个人,从PM到Dev都对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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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完全盲人,使用屏幕阅读器。在这个相当大的公司工作时,我无法使用我们的产品之一,因为我发牢骚时没有提到接受。公司的大部分产品对于所使用的技术都有或多或少的功能,如果产品涉及制图或呈现图形信息,屏幕阅读器的可访问性就变得不是问题。我相信它不属于开发过程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没有客户抱怨。客户可能没有抱怨的部分原因是因为该公司为开发人员生产工具,并且如果盲人开发人员无法使用特定工具,那么有更多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来完成相同的任务,那么会计中的盲人谁不能使用运行整个部门的SAP软件。请注意,前面的说法完全是轶事性的,我的观点没有证据支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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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被要求对网站的可访问性成熟度进行审计时,头号缺陷就是该软件的设计并非考虑到可访问性。设计师和开发人员多次对可访问性有所了解。相信他们曾经考虑过无障碍,但实际上他们没有。

许多次的解决方案都是在产品发布后很长时间插入的。这导致软件更难以访问。另外,可访问性级别无法达到以可访问性开始的软件系统级别。从长远来看,它需要花费更多的钱,并且在生命周期的后期“强制”产品的可访问性的结果较差。

就责任而言,公司有责任制定无障碍政策并确保其正确实施。它需要从上到下,否则就不会成为真正的考虑因素。设计师,开发人员测试人员和他们的经理们都需要尽自己的努力来确保公司的可访问性政策符合预期。市场营销和公共关系可以通过将软件的可访问性作为公司正在履行的企业责任属性来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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