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项目,即library.exe
。在这里我引用了一个程序集(logging.dll
ver 1.0.3.0),并且给了这个程序集一个强有力的名字。什么时候我们不应该创建Assembly的强名? “强命名集会”的缺点是什么?
现在假设我更改了logging.dll
中的一个方法并创建了版本1.0.4.0。
现在当我复制/替换旧的DLL与这个新的我有一个异常。 我知道这个异常是因为我改变了DLL的版本号。由于这是一个强大的名称DLL,除非我重建library.exe
,否则不允许。
我想用上面的故事说的是
- 使用强名称与装配,只有当我们将它添加到GAC。
- 如果我们有个别程序集需要更新的应用程序,请不要使用强命名程序集。
我正确与点1和2?
什么时候应该使用强命名的程序集?
“强命名集会”的缺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