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ObjC,我还很新。我注意到,这是非常标准的,到处创建Objective C实例变量/属性的多重声明
@interface myObj : NSObject {
id delegate;
NSDictionary *dict;
}
然后
@property (nonatomic,retain) NSDictionary *dict;
@property (retain) id delegate;
----例如。我知道@property的自动代码生成+更清晰的定义是多么有用,这要归功于苹果公司的Declared Properties页面。然而,我不明白为什么人们做这两件事是标准的 - 宣布他们的属性,然后在{大括号}中再次拥有它们。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有一个类,我想让一些变量具有自动获取/设置器,有些不需要,那么我会理解,我的常规变量具有{}块,然后只创建@ property/@synthesize语句只是我想要的附加功能的特定变量;但是为什么在你知道你想要所有的实例变量都有getter和setter的情况下,总是有两个标准呢?我想我会跳出来,因为我基本上看到它在100%的时间里被使用,当我觉得它真的没有必要时...只需声明@properties并将其留在那里。
想法?最佳编码实践建议?还是有一些我在这里失踪的信息?
我从括号中排除了IBOutlet,作为组织我对班级真正拥有的思想的一种方式。但那只是我。 – nhahtd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