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以下结构的几个项目:项目A,B,C行家循环依赖+继承最佳实践
他们都在d文件夹下的pom.xml父项目D.:
<module>A</module>
<module>B</module>
<module>C</module>
它们之间的依赖关系是这样的:一个< --B < --C。
而A,B,C正在共享许多常见的依赖关系。
1.什么是组织为了让子劲歌在这种情况下,依赖最好的做法很轻,也重复的依赖被排除在外?
2.什么应该被放入“依赖关系”部分,哪些应该被放入父POM的“依赖管理”部分?
3.common依赖更像是:
log4j, slf4j, thrift, jetty, javax.servlet etc...
他们大多是其他比我的项目需要直接传递依赖。将它们放在父D的pom.xml中作为依赖关系是否有意义,让子项目(A,B,C)从D继承它们?我注意到,如果你这样做,mvn依赖:树会给你警告。
[WARNING] Unused declared dependencies found: log4j, slf4j ....
如果这给了我警告,我认为这是maven不建议你做的事情?
我编辑了我的问题,并把一些例子常见的依赖例子。所以你说最好在父pom中声明依赖关系,并且在没有声明版本的情况下反复将它们作为子pom的依赖关系? – Shengjie 2012-04-24 08:32:43
@ Shengjie我更新了我的答案并添加了“总结”部分。是的,至少我更喜欢这样做。但也许有人更喜欢另一种处理依赖关系的方法。这当然不是唯一真正的单一方式... ;-) – siegi 2012-04-24 19: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