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Function.call(thisArg, arg1, arg2 ...)
我的理解是,当我使用call
方法,并提供在功能thisArg
的this
值设置为对象我传递英寸为什么要使用Function.prototype.bind而不是Function.prototype.call?
myFunction.bind(thisArg, arg1, arg2 ...)
而在另一方面bind
方法返回一个新随着新功能设置的this
给我传递。
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要使用bind
代替call
的对象的上下文功能。如果我只想改变this
的环境,call
对我来说似乎就足够了。那么为什么在浏览器IE8和更低版本中使用绑定呢?
那么,什么时候使用bind
成为比call
更好的情况呢?
当你想绑定的功能传递给别的东西。 – 2013-04-06 20: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