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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名为foo
的Perl子例程,它位于文件C.pm
中。 C.pm
是在目录B
和目录A
如下:A > B > C.pm > foo
为什么我需要在这个Perl程序中使用声明?
我想从另一个文件调用foo子例程。如果我下面的工作原理:
use A::B::C qw(foo);
//Code here
foo($temp)
但是,以下不工作
//Code here
A::B::C::foo($temp)
为什么不呢?如果我在调用该子例程时明确写出路径,我认为我不需要包含use
语句。
千万记住''//是不是在Perl评论,请使用''#对于评论 –
@JoelBerger你让我......这应该是一个'#'符号。你可以知道,我是一个Java程序员心脏 – Nosrett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