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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t branch -d <branch>
删除分支,也是reflog(在.git/logs/refs/heads/<branch>
)。是的,您可以从HEAD
的reflog中恢复分支,但为什么要立即丢弃分支的reflog?当然,将它保留下来并在稍后使用它会更明智。这也可以更容易地取消删除分支(没有通过HEAD
的reflog搜索)。是否有可能阻止git立即删除已删除分支的reflog?
这是个好主意吗?
假设1的答案不是“不,这是一个可怕的想法”,这可以通过配置选项(我没有找到任何)或通过管道命令的组合来实现吗?
我偶然发现了一个关于这个的[邮件列表线程](http://article.gmane.org/gmane.comp.version-control.git/150734),结果发现有一些涉及死亡命名冲突的案例分支机构。无论如何,我可能会使用它,因为我个人使用,我可以避免名称冲突。 – npostavs
有趣的是,我想这解释了为什么没有人做到这一点(处理技术问题显然会令代码烦人)。 – tor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