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类,我使用两个碰巧具有相同名称的对象。 一个是:避免长对象名称的优雅方法
com.google.api.services.calendar.model.Event
和其他3ED方对象具有相同的名称,说:
com.some.other.package.Event
使用进口的两个对象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它们会掩盖对方。 在代码中使用longggggg的名字也不太好看。
创建一个“虚拟”类型只是为了更改其名称,似乎不是一个优雅的解决方案。
如何保留原始对象名称(Event)但使用较短的路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