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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个相当简单的问题上的一些意见。类架构问题
说,我有一个DocumentParser类,它从Excel电子表格中提取大量数据。捕获的数据用另一个对象建模,可以说'数据对象'。文档解析器构建这些对象的集合,准备将其转移到大量的数据集中,以便执行进一步的任务。
我的问题是,你会在与文档解析器相同的类中实现数据集群,还是坚持单一责任原则,你会不会创建一个新的类?如果它是一个单独的类,那么如何将数据对象的集合公开给这个类,你会简单地通过一个参数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