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Java书有以下做法问题:重写私有方法
public class Person(){...}
public class Teacher extends Person{...}
而且它要求以下哪些是真实的陈述的:
1:教师继承的Person
的构造函数。
2:教师可以添加新的方法和私人实例变量。
3:教师可以覆盖Person
现有的私人方法。
这本书说2和3是真的。我说只有2是真的。
我读过,子类确实继承私有方法和成员字段,但他们不能直接访问。所以我的问题是,如果不能直接访问,那么如何覆盖现有的私有方法?为什么要重写私有方法,如果它们可能因为一个很好的原因而被私有化?
这是什么书? – Scott
@斯科特巴隆的AP计算机科学第6版 –
他们可能意味着保护?或者这只是一个错误。当你有很多信息时,一些错误必然会漏掉。 – immib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