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关于编码风格的问题和建议的做法:您是否将super()调用作为构造函数的开始?
正如在回答这个问题unnecessary to put super() in constructor?解释,如果你写的是应该使用默认的(无参数)从构造函数的类的构造函数父类,你可以在你的构造函数的调用开始super()
:
public MyClass(int parm){
super(); // leaving this out makes no difference
// do stuff...
}
,但你也可以省略通话;在两种情况下,编译器都会像超级()调用那样执行。
那么,你是否把你的构造函数调用或不?
一方面,有人可能会争辩说,包括super()
使事情更加明确。 OTOH,我总是不喜欢写冗余的代码,所以我个人倾向于把它留下来;然而,我经常从别人的代码中看到它。
你有什么经验?您是否遇到过这种或那种方法的问题?你有编码准则,规定了一种方法?
BTW:一个相关的问题(仅供参考):
Is there a reason to explicitly code a default constructor when there are no other constructors?
我不这样做,但可能是因为我读的所有代码(以及从中学到的)都没有。我可以简单地延续我学到的不良风格。 – 2010-04-26 11: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