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以下的HTML标记:CSS规则“.drop.a”被应用到类‘拖动’
<div class="drag a"></div>
<div class="drop a"></div>
我也有以下的CSS规则,它应该只适用于我的第二次DIV :
.drop.a
{
background-color:red;
}
这工作正常,除了Internet Explorer 9中的CSS规则应用于这两个元素。
这是为什么?我认为这种CSS与所有浏览器通用兼容?
我有以下的HTML标记:CSS规则“.drop.a”被应用到类‘拖动’
<div class="drag a"></div>
<div class="drop a"></div>
我也有以下的CSS规则,它应该只适用于我的第二次DIV :
.drop.a
{
background-color:red;
}
这工作正常,除了Internet Explorer 9中的CSS规则应用于这两个元素。
这是为什么?我认为这种CSS与所有浏览器通用兼容?
我以为这种CSS可以与所有浏览器兼容?
没有。 IE up to and including version 6 ignores all class selectors in a chain except the last one. IE9可能会让您的页面处于怪癖模式,这意味着它会像其前任一样行事,并将您的.drop.a
选择器当作.a
来代替。
尝试添加一个文档类型声明到您的页面,看看是否修复它。如果您的网页上已经有一个,并且您仍然看到这种行为,则还有其他问题。
+1谢谢!我将拖/放功能添加到一个必须在2000年初左右创建的页面,而顶层没有文档类型,我不认为要检查。这已经解决了我的问题。我会在6分钟内回答 – Curt 2012-04-12 13:18:45
它可以工作,如果你让他们自己的类,如:drag_a和drop_a? – Samwise 2012-04-12 13:13:06
@Samwise我想它会,因为这些是然后2个分开的整个类。 – Curt 2012-04-12 13:13:49